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材料避坑:公司章程需包含哪些条款?漏项会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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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05

办出版物许可证,章程里少这3条?当场打回重做!

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很多人卡在“材料初审”这一关——不是资质不齐,不是场地不达标,而是公司章程漏写了关键条款!九蚂蚁经手过200+出版许可案例,发现超6成退件原因都出在这份看似“走形式”的章程上。别小看几行字,它可是审批老师眼里的“第一道安检”。

这三条,一条都不能少

首先,“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写进章程正文条款,不能只在附件或备注里提一句。光写“图书销售”不行,得具体到“出版物零售、批发;含中小学教科书、进口出版物(须取得专项许可后开展)”。其次,“股东会/董事会对出版物经营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要单列一条——审批老师特别看重企业内部有没有出版合规的“把关机制”。最后,必须加一句:“公司开展出版物经营活动,严格遵守《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这不是套话,是法定必备声明。

别被“模板”坑了

市面上很多免费章程模板,通篇没提“出版物”仨字,或者只在经营范围末尾潦草加个“及其它相关业务”。这类章程一交上去,系统自动标红退回,连人工复核都省了。更隐蔽的坑是:股东签字页用了旧版章程,但新申请已要求2024年最新修订条款——差一天、差一个字,都不认。

九蚂蚁怎么帮客户一次过?

我们不做“填空式”代办。每份章程都由出版许可专项顾问逐条对标文旅局最新审查清单,同步嵌入风险提示批注(比如哪句容易被误读、哪个表述曾被某区局驳回过)。客户拿到的不只是文件,是一份“带审阅思维”的章程——知道为什么这么写,也清楚后续变更怎么守线。

出版许可不是拼速度,是拼细节的精准度。章程那几页纸,真不是走过场,而是你合规经营的第一块压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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