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许可证申请中,“音像制品出租”与“音像制品零售”的经营范围需分别标注吗?

出版物许可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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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31

出版物许可证申请中,“音像制品出租” 与 “音像制品零售” 属于不同的经营行为,经营范围需分别标注。

出租是指以收取租金方式提供音像制品使用权,零售是指直接销售音像制品所有权,两者在业务模式上存在差异。

分别标注可明确企业的经营权限,避免超范围经营。

九蚂蚁可帮您准确划分经营范围,确保许可证标注清晰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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