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可以转让吗?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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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不可以转让。

该证书是根据申请主体的具体情况,包括其依法设立的性质、专业人员配备、设施及相关制度等条件进行审核发放的,具有特定的指向性和唯一性,与申请主体紧密绑定。

转让证书会导致实际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主体与证书核准的主体不一致,可能使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主体从事相关业务,无法保证药品信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若企业出现主体变更等情况,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网站名称等变更,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原发证机关审核通过后完成变更,而不是通过转让证书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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