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提供企业合作单位名单吗?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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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2-16

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真要“拉个合作单位群”才能过审?

别被传言吓住,合作单位名单不是“硬门槛”

最近不少客户一开口就问:“我们刚起步,还没签几个合作企业,是不是得先凑够10家单位才能申请许可证?”其实啊,这个说法有点以讹传讹。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各地人社部门实操口径,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不强制要求提交已签署的合作单位名单。它查的是你有没有服务能力——比如办公场地、专职人员、管理制度、服务方案这些“内功”,而不是看你朋友圈有多广。

当然,有些城市(比如个别区级人社窗口)在材料预审时会建议附上1–2份意向协议或服务案例,目的很实在:帮你佐证业务真实性,避免“空壳申报”。但这属于“加分项”,不是否决项。

为什么有人坚持要“名单”?真相在这儿

背后有两个现实原因:一是部分代办机构把流程复杂化,用“必须提供合作单位”来制造焦虑,顺带推销所谓“资源对接包”;二是少数新设公司因无实际业务痕迹,材料单薄,窗口人员出于审慎会多问一句“目前跟哪些单位在接洽”,结果被误读成“没名单就不给办”。

我们九蚂蚁经手的200+许可证案例里,超七成客户是零合作基础起步的——靠一份清晰的服务定位说明+可落地的招聘/外包服务流程图,照样一次过审。

小技巧:没合作单位,怎么让材料更“有说服力”?

与其硬凑几份盖章困难的协议,不如扎实准备三样东西:
✅ 一份聚焦本地产业的细分服务计划(比如“专注为XX园区制造业企业提供蓝领招聘SOP”);
✅ 办公场所实景照片+租赁备案截图(证明你真在干这事);
✅ 至少2名持证HR专员的社保缴纳记录+职业资格证书。

这些,才是真正撬动人社窗口信任的支点。

说到底,许可证不是“关系通关卡”,而是对你专业度的一次认证。你踏实把服务逻辑理清楚了,比临时拉几个名字来凑数,管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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