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如何办理?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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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31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办理时,需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办企业可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替代)、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网站名称需符合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冠名。

还需提供网站栏目设置说明,清晰阐述网站的架构和各栏目的功能。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也必不可少,以此证明对过往信息的管理规范。

另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要详细提供,方便监管部门审查。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用于证明人员的专业能力。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网站运行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提交给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出具备案回执,完成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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