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外资声明函需公证吗?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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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27

外资企业办广播电视许可证,声明函到底要不要公证?

最近不少外资背景的企业来咨询我们:想在国内做点影视内容、网络综艺或者短视频项目,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但听说要提交一份“外资声明函”,还可能得做公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咱们就一次性讲清楚。

声明函是啥?为啥非它不可?

首先得明白,广播电视行业属于国家监管较严的文化领域。虽然现在允许外资以合资、合作形式参与节目制作,但出于内容安全和意识形态管理的考虑,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查得特别严。

这时候,“外资声明函”就派上用场了。简单说,这就是一份由企业出具的正式文件,说明自身是否存在外资成分、股权架构如何、实际控制人是谁、有没有境外控制风险等内容。它是审批部门判断你是否符合准入条件的重要依据。

公证到底是不是“硬性要求”?

重点来了:声明函是否需要公证,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明文规定,而是“看地方、看窗口、看心情”。

比如在北京、上海这类审批相对规范的城市,很多情况下只要材料齐全、签字盖章完整,就不强制要求公证;但在一些省市的区级审批局或文化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可能会出于规避责任的目的,直接告诉你:“这个必须做公证。”

所以现实情况是:不公证有可能过,但一旦被退件,补起来更麻烦。尤其如果你公司有VIE架构、境外股东、代持安排等情况,建议提前做好公证准备,避免卡在最后一步。

九蚂蚁提醒:别让小细节耽误大项目

我们服务过不少涉及跨境资本的文创企业,发现大家往往把精力放在内容策划和融资上,却忽略了这类行政合规的小细节。结果临到申报才发现材料不全,项目进度白白拖后一两周。

我们的建议很实在:

  • 如果你是纯内资企业,只是名字里带“国际”“科技”容易被误判,附个简单声明即可;
  • 但凡涉及外资股东、红筹架构、境外实控人,直接做公证最稳妥,花点小钱省下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

在九蚂蚁,我们不仅帮你理清材料清单,还会根据注册地政策提前预判审批倾向,让你一次通过,少走弯路。毕竟,好内容值得更快面世,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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