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单位的控股比例,需达到50%以上才能申请互联网新闻许可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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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23

控股50%是硬门槛?互联网新闻许可证背后的“股权密码”

最近不少媒体朋友在后台私信我们:“我们公司想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但股东结构有点复杂,控股比例卡在49.8%,差那么一点点——这到底行不行?”这个问题问得特别实在,也特别关键。

别被“50%”数字绕晕了,先看法律原文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白纸黑字写着:申请主体须为“新闻单位或者新闻单位控股的单位”。这里的“控股”,国家网信办在配套解读中明确指向绝对控股,即出资额或持股比例不低于50%。不是“接近50%”,不是“表决权过半”,而是实打实的股权登记比例必须≥50%。哪怕你技术团队再强、内容质量再高,股权簿上差0.2%,系统初审就直接亮红灯。

为什么卡得这么死?背后是责任闭环逻辑

新闻信息传播不是普通商业服务,它涉及内容安全、舆论引导和主体责任落地。50%这条线,本质是划清“谁拍板、谁担责”。当新闻单位控股超一半,重大选题、敏感报道、突发响应才能确保决策链条清晰、责任主体唯一。如果股权分散、多方博弈,出了问题容易扯皮——这恰恰是监管最不希望看到的。

实操中,这些“隐形坑”更值得警惕

  • 代持协议不认账:A公司替B公司代持股份?网信部门只认工商登记,白纸黑字才算数;
  • VIE架构要穿透:境外上市架构下,境内运营主体必须由新闻单位100%控股或绝对控股;
  • 增资扩股后“稀释”风险:已持证单位若引入新股东,导致原控股方比例跌破50%,许可证可能被责令整改甚至注销。

在九蚂蚁,我们帮30+家机构梳理过股权路径——有人靠一次合规增资跨过门槛,有人用“新闻单位全资子公司”作为申请主体巧妙破局。关键不在绕开规则,而在吃透规则后,把股权结构变成你的合规支点。

新闻资质不是入场券,而是信任状。把股权这件事理清楚,后面的内容生产、技术备案、人员配置,才真正有底气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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