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人员的任免证明,在互联网新闻许可证变更中需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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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1-04

互联网新闻许可证变更时,人员任免证明真得要主管单位盖章吗?

别急着跑腿盖章,先搞清这“一纸证明”的法律分量

最近不少客户拿着刚办好的《人员任免证明》来问:“我们局长签字了、单位落章了,但没盖主管单位公章——这算不算废纸?”其实这个问题背后,藏着一个关键逻辑:新闻许可证变更不是走流程,而是资质责任的法定转移。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变更主要负责人、总编辑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交由“主管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任免文件。这里的“主管单位”,指的是对申请主体具有人事管理权或行业指导权的上级单位(比如地方网信办、宣传部、国资委或主办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不是随便哪个合作单位或挂靠机构。

主管单位公章≠随便找个章盖上就完事

我们见过太多案例:公司自己刻了个“XX集团人事部章”,或者让业务合作方帮忙盖个“支持函专用章”……很遗憾,这类章在网信部门系统里直接被判定为“无效材料”。为什么?因为主管单位公章代表的是组织授权与责任背书——它意味着该单位确认此人具备政治素养、从业资质和管理能力,并愿意为其履职行为承担连带监管责任。换句话说,没这个红章,等于没人替你“担保”。

九蚂蚁实操提醒:三步避开“返工雷区”

  1. 提前确认主管单位是谁:不是营业执照上的股东,也不是日常对接的行业协会,而是对你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
  2. 任免文件格式要规范:需明确写清“经XX单位研究决定,任命XXX为XXX公司总编辑(负责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管理)”,不能只写“聘任”“委派”等模糊表述;
  3. 盖章位置要精准:必须盖在落款单位全称处,且印章清晰、完整、无遮挡,电子扫描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如果你正卡在这一步,别硬扛——九蚂蚁团队已协助200+企业顺利完成新闻许可变更,从材料预审到主管单位沟通话术,我们懂怎么把“盖章难”变成“一次过”。毕竟,专业的事,交给熟悉规则的人来推,才不耽误你上线新栏目、抢发热点报道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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