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二手设备需提供购买合同吗?材料规范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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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2-02

二手设备到底要不要合同?广电许可证材料里的“隐形门槛”

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少朋友卡在设备材料这一关——尤其是用二手设备的朋友,常被一句“请提供购买凭证”搞得一头雾水:二手交易没签正式合同,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和聊天截图,行不行?今天咱们不绕弯子,直接说透。

设备来源必须“说得清、查得实”

广电部门审核设备材料,核心不是纠结你买的是全新还是二手,而是要确认:这台设备确属你公司所有,且能稳定用于节目制作。所以,所有权证明是底线。二手设备没有原始发票?别慌!购买合同确实是首选材料,但它不是唯一答案。一纸双方签字盖章的转让协议、平台交易订单+支付凭证+交接确认单,甚至附有设备清单和权属声明的《资产移交说明》(加盖双方公章),只要能闭环证明“设备已合法转移至你司名下”,都算有效。

别让“小细节”拖慢审批节奏

我们服务过不少客户,材料反复补正,问题常出在细节上:比如合同里没写清楚设备品牌型号、数量、交付时间;或者转让方是个人,却没附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页;更有甚者,只交了付款截图,但没体现交易双方全称和设备描述……这些看似小事,系统初审时可能直接标为“存疑”。建议提前按九蚂蚁整理的《设备权属材料自查清单》过一遍,少跑一次补正,快人一步拿证。

真实案例:一台老摄像机,怎么“转正”?

上周帮杭州一家纪录片工作室办证,他们主力机器是两台二手索尼PXW-Z100。没合同,只有闲鱼成交记录和卖家手写收条。我们协助他们补充签署了《设备权属确认函》,列明设备序列号、使用状态,并由原持有人签字按印+附身份证正反面。材料交上去,一次通过。关键就一句话:逻辑自洽,证据链完整,比形式更重要

设备是工具,合规是底气。与其猜审核员怎么想,不如把权属这件事,扎扎实实落到纸面上。需要具体材料模板或流程梳理,九蚂蚁随时帮你搭把手——毕竟,把证办下来,才是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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