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年检:违规整改完成后需验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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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2-01

年检不是“交完材料就完事”

很多广电制作公司老板一听到“年检”,第一反应是:把材料递上去、等通知、盖个章——齐活!但现实真这么简单?尤其当你之前被责令整改过,光把问题改了可不够,还得过一道“验收关”。这一步,恰恰是年检中最容易踩坑的隐形门槛。

整改完成 ≠ 年检通过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及各地广电主管部门实操要求,如果企业在上一年度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超范围制作、无证人员参与核心创作、未按规定报备成片等违规情形,并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那么——整改结果必须经属地广电部门现场核查或书面复核确认。换句话说,你自查自纠完了,得让监管部门“点头认可”,才算真正闭环。不少企业以为上传整改报告就万事大吉,结果年检卡在最后一步,新项目立项、资质续期全被拖住。

验收查什么?其实就看三件事

一是“改没改”:比如之前用挂靠编剧署名,现在是否已补签真实劳务合同、更新人员备案信息;二是“真不真”:提供的样片、播出凭证、财务流水等佐证材料能否交叉印证;三是“稳不稳”:内部管理制度有没有同步升级,像节目合规审查流程、版权存档规范这些,不能只贴在墙上。我们服务过的客户里,有家杭州公司就是因为整改后仍沿用旧版《内容自审表》,被退回重报,耽误了黄金招商期。

别等年检窗口开了才动手

每年3-5月是年检高峰期,而验收环节往往需要预约、排期、补充材料,周期比想象中长。与其临时抱佛脚,不如把整改验收当成一次“合规体检”:梳理历史项目留痕、更新人员/设备台账、预演自审流程——这些动作,九蚂蚁的广电资质顾问团队日常就在帮客户做。不是替你签字盖章,而是让你每一次提交,都经得起推敲、站得住脚。

合规不是负担,是制作机构在行业里走得更远的底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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