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视听许可证,流程冲突吗?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咨询热线: 400-825-8250
时间:2025-10-16

一证双用?别让流程“打架”耽误了你的内容上线

最近不少客户来问我们:“想同时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网络视听许可证,这两个流程会不会冲突?”这个问题问得特别实在——毕竟现在做内容的团队,既要拍剧、做综艺,又要在短视频平台、自建APP上发布,两个证都绕不开。但很多人担心:两边同时申请,材料会不会互相打架?审批会不会卡壳?

其实,这两个证不冲突,但流程必须讲究策略

两证分工明确,搞懂定位是第一步

先说清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归广电总局管,主要针对的是“制作行为”本身,比如你公司拍电视剧、纪录片、综艺节目,不管播不播出去,只要涉及制作,就得有这个证。

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俗称“视听许可证”),更侧重“传播”环节,尤其是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音视频内容的服务。比如你在抖音做矩阵、在自有平台上线剧集、做直播带货等,都需要它。

换句话说:一个管“生产”,一个管“播出”。性质不同,发证逻辑也不同,自然不会硬性冲突。

流程可以并行,但顺序决定效率

虽然不冲突,但如果乱来,反而拖慢进度。我们建议的实操路径是:先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再启动视听许可证申请

原因很简单:前者材料相对简单,周期短(一般30-45天),而且是申请后者时可能需要提供的资质文件之一。尤其是一些地区在审核视听许可证时,会要求企业提供已具备节目制作能力的证明,这时候制作许可证就是加分项。

反过来说,如果你先冲着视听许可证去,材料里缺了制作资质,反而容易被退回补正,白白浪费时间。

别忽视细节:人员、场地、股权都要合规

很多人以为提交个申请表就完事了,其实两个证对人员配置(如编剧、导演、制片人)、办公场地、设备清单,甚至股东背景都有隐性要求。特别是视听许可证,对内容安全、审核机制、技术保障体系的要求非常细。

我们在服务过程中,经常帮客户提前梳理股权结构是否含外资、办公地址能否商用、团队社保是否匹配等问题,避免卡在最后一步。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跑

在九蚂蚁,我们每天都在处理这类双证协同申报的案例。从材料预审、流程排期到与主管部门沟通,全程把控节奏。你只管专注内容创作,剩下的交给我们来“提速”。

别让流程问题,拖累了你的好创意。

最新发布
相关阅读
 
 
在线咨询
官方服务热线
400-825-8250
官方服务热线
400-825-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