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跨省制作节目需额外审批吗?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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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2-15

跨省拍剧,光有许可证还不够?这些“隐藏门槛”很多老板都踩过坑

最近不少客户问:“我们刚拿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团队也拉起来了,准备去海南拍网剧,行不行?”——别急,先喝口茶,这事真没表面那么简单。

一、许可证是“入场券”,不是“全国通行证”

很多人以为,只要手握这张蓝底白字的证,就能天南地北自由开拍。其实不然。这张证解决的是“你有没有资质做制作公司”的问题,属于属地准入——也就是在发证机关所在省(比如你在广东办的证),你合法;但跨省作业,尤其是涉及外景拍摄、异地摄制组落地、联合出品方在外地注册等情况,往往触发另一套监管逻辑:节目制作活动的实际发生地,也要认你“有没有被当地认可”

二、哪些情况会触发“额外审批”?

不是所有跨省都要再跑一趟,关键看“制作行为是否实质性落地”。比如:
✅ 在外地租摄影棚、签本地演员合同、用当地广电指定播出平台送审样片——大概率要向当地广电报备,甚至补办《跨区域制作备案》;
❌ 只是把剪辑好的成片发给北京平台上线,或远程指导外地团队执行——通常不触发额外审批。
特别提醒:像综艺、纪录片这类需现场协调大量资源的项目,浙江、江苏、四川等地已明确要求制作方提前30日向拍摄地广电提交《制作活动告知函》,否则可能影响后期成片送审和播出备案。

三、九蚂蚁实操建议:别等开机了才查政策

我们帮上百家公司办过证,最常听到的抱怨是:“前期没问清,剧组都进山了,当地文旅局突然说要补材料……”
其实很简单:
🔹 办证时同步梳理拍摄计划(哪怕初稿);
🔹 提前联系拍摄地广电或委托本地合作方做政策摸底;
🔹 把备案动作嵌入项目排期——它不耗时,但缺了真卡脖子。

说白了,许可证是起点,不是终点。跨省不是“能不能做”,而是“怎么做得稳、不出岔子”。需要帮忙理清拍摄地具体要求?我们熟悉23个省市的操作口径,随时可以陪你一起过一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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