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常见误区:材料复印件不用盖章?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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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1-31

材料复印件真不用盖章?别被“经验之谈”坑了!

最近不少客户拿着材料来咨询,一开口就是:“听说复印件不用盖章,我们自己印好就带来了。”——这话听着耳熟,但真照做,十有八九会被退回补正。为什么?因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不是“走过场”,而是实打实的合规审查,而复印件是否盖章,本质是法律效力与责任归属的分水岭

“不盖章=没效力”,这不是较真,是硬性要求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广电总局最新办事指南,所有提交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人签章)。为什么?因为盖章代表“此件与原件一致,我方确认其真实性并愿承担法律责任”。没盖章的复印件,在审批系统里直接被识别为“无法律效力材料”,系统初审就卡住,根本进不了人工审核环节。

常见“省事陷阱”,越省越费劲

  • ❌ 把盖章页单独另附一张纸(没和复印件印在同一张上)→ 系统无法关联,视为无效;
  • ❌ 用彩色打印代替盖章(以为“看着像原件”就行)→ 审核员一眼识破,当场退件;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只签字不盖章 → 单位主体材料缺位,整套材料作废。
    这些“小疏忽”,往往导致反复跑腿、延误上线计划,一个综艺项目筹备期可能因此拖慢半个月。

九蚂蚁实操提醒:盖章有讲究,不是“糊一下”就行

我们帮上百家企业办过证,发现最稳妥的做法是:所有复印件在右下角空白处,清晰加盖红色公章(或签字+手印),确保印章完整、不压关键信息、不遮挡姓名/证件号。尤其注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盖“与原件一致”专用章;外籍人员材料还需经公证认证——这些细节,我们在材料预审时都会逐项核验,帮你堵住所有隐形雷点。

别让一张没盖章的A4纸,拖垮你整个内容项目的启动节奏。材料合规,才是最快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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