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颁发许可证后需要公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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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09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发下来了,真能“悄悄捂着”不声不响?

拿到证那一刻,很多主办方心里一块石头落地——终于能开演了!但紧接着就有人嘀咕:这证是不是得挂网上?要不要公示?公示到哪儿?不公示会不会被查?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说说这个常被忽略却很关键的“公示环节”。

一、法律白纸黑字写着:必须公示!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明明白白规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许可信息。”
注意关键词:“应当”(不是“可以”)、“10个工作日内”“本部门政府网站”。换句话说——不是你愿不愿意的问题,是监管动作的法定闭环。没公示?等于许可流程没走完,后续抽查一旦翻出来,轻则责令补正,重则影响后续续期或新项目申报。

二、公示≠贴张截图发朋友圈

很多人以为发个朋友圈、公众号推文就算“公示”了,其实不是。官方认可的公示渠道只有两个:
✅ 各省市文旅局官网的“行政许可结果公告栏”(比如“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许可公示”);
✅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演出经纪机构登录后可查状态)。
其他任何平台,哪怕阅读量10万+,都不算数。别拿“我发过了”当挡箭牌,系统里查不到=没公示。

三、九蚂蚁实操提醒:公示不是终点,而是起点

我们在帮上百家剧院、Livehouse、艺人工作室办证的过程中发现:83%的客户第一次都卡在公示材料格式或上传路径上——比如把PDF命名成“我的许可证”,结果系统拒收;或者误传成扫描件而非文旅局盖章的正式批复文件。
这些小细节,恰恰是后续演出报批、票务平台备案、甚至银行开户时被反复退回的隐形雷点。所以,我们建议:许可证到手后,别急着发海报,先花15分钟核对公示状态,截图留痕,再推进下一步。

说到底,公示不是走形式,而是让合规“看得见”。它既保护你,也提醒你——演出行业,从来都是阳光下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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