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外资企业申请需商务部审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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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2-06

外资演出公司落地中国,商务部这关真绕不开?

最近不少客户在九蚂蚁咨询时都挠头问:“我们是新加坡的演艺经纪公司,想在上海开个分公司做livehouse运营,光跑文旅局就行吗?”——答案很实在:光文旅局不够,商务部这道门,必须敲开。

为什么外资搞演出,商务部有“一票否决权”?

简单说,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简称“演出证”)虽由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核发,但对外资企业而言,它不是“直通票”,而是“条件票”。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外资投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明确监管的领域。也就是说,文旅部门发证前,必须看到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没这个,文旅局连材料都不收。

审批?备案?现在到底走哪条路?

2020年之后,随着外商投资法落地,多数行业已转为备案制,但演出领域仍保留“审批例外”。目前实操中:
✅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演出经纪机构 → 需商务部审批(含股比、高管资质、业务范围等实质性审查);
✅ 全资外资演出场所(如音乐厅、剧场)→ 原则上暂不开放,需一事一议;
⚠️ 仅提供技术服务、票务分发等非核心演出经营行为 → 可能适用负面清单外条款,但务必提前与商务+文旅双线确认。

别踩坑:常见“以为可以,其实不行”的操作

  • “我们注册个内资壳公司,外资只做幕后股东”?——文旅和市监联网核查穿透,股权代持在演出领域风险极高;
  • “先开业再补证”?——无证开展售票演出,按条例最高罚10万元,且可能列入文旅黑名单;
  • “找代办说‘包过’”?——商务部审批看的是真实商业逻辑、团队履历、场地合规性,材料注水=直接退件。

在九蚂蚁,我们帮过德国音乐厂牌、日韩艺人经纪公司落地长三角演出业务,深知每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怎么写才让审批老师眼前一亮,也清楚哪些细节(比如外籍经纪人工作许可衔接、演出内容自审机制)最容易卡在最后一步。

如果你正盘算着把海外的演出资源带进中国市场,别急着租场地、签艺人——先理清这条“商务部→文旅局”的通关链路。我们不卖模板,只陪你把每一步,走得稳、走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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