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旗下多个子公司共用一个网站,ICP许可证如何办理?

ICP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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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22

集团多子公司共用一个网站?ICP许可证不是“一证管全集团”!

别被“共用网站”骗了,ICP主体必须唯一

很多集团客户一开口就是:“我们旗下有8家子公司,但就用一个官网,能不能只办一个ICP证?”——这里先泼点温水:ICP许可证的持证主体,必须是且只能是实际运营该网站的法人单位。哪怕网站内容由集团统一策划、技术由某家子公司开发、域名由集团注册,只要页面底部写的是“A公司运营”,那A公司就必须单独持有ICP证;如果实际内容更新、用户服务、数据责任都落在B子公司头上,那就得B公司自己去申办。监管看的不是“谁建的站”,而是“谁在管、谁担责”。

一个网站,多个主体?常见误区正在踩雷

我们见过太多真实案例:某制造集团让全资子公司甲负责网站运维,却把ICP证挂在母公司名下——结果因主体与实际运营不一致,被管局责令整改;还有集团让子公司乙用母公司资质备案,结果乙开展在线销售业务时,因许可证无“经营性”范围被认定为无证经营。ICP不是营业执照,不能“借用”“挂靠”“共享”。 尤其当不同子公司涉及电商、会员付费、信息发布等不同业务形态时,不仅主体要分开,许可范围、服务器归属、接入商合同也得一一对应。

九蚂蚁实操建议:按“实际运营权”拆解,不求省事,但求合规

与其纠结“能不能共用”,不如花15分钟理清三个问题:
✅ 网站日常内容谁审核、谁发布?
✅ 用户咨询/投诉最终由哪家公司响应并担责?
✅ 域名续费、服务器费用、SSL证书是谁在支付?

答案指向哪家公司,哪家就该是ICP申请主体。若确需集团统筹管理,我们常帮客户设计“主站+子频道”架构:集团官网独立办证,各子公司以二级栏目或独立子域形式呈现(如:group.com/tech、group.com/finance),既保持品牌统一,又规避主体混淆风险。

合规不是添麻烦,是给业务装上安全气囊。现在理清楚,比日后被约谈、关停、影响融资更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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