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想办音乐类许可证,外资持股上限是多少?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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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2-11

外资搞音乐,到底能占多大“股”?

最近不少客户在九蚂蚁咨询:想办个中外合资的音乐类许可证,比如演出经纪、网络音乐服务这类资质,外资股东到底能持股多少?别急,咱们今天就掰开揉碎讲清楚——不是所有“音乐牌照”都一样,持股比例得看具体干哪一行。

先划重点:不是一刀切,而是“分门别类管”

很多人以为“音乐类许可证”是个统称,其实它背后藏着好几张“身份证”:

  • 演出经纪机构许可证(管艺人签约、商演代理)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含“网络音乐”子项,比如在线发歌、音乐直播)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涉及音乐综艺、MV制作等)

这三类里,只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明确允许外资进入,且持股上限为50%;而演出经纪和广播电视制作,目前仍要求中方控股(即外资≤49%),且实际审批中,对实际控制权、高管国籍、内容审核机制等审查极严。

为什么网络音乐能放开到50%?

这和国家近年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开放有关。2023年文旅部修订《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在“音乐类”细分项下试点放宽外资准入,但前提是:
✅ 合资主体必须在中国境内有实体运营团队;
✅ 所有上线曲库须通过国家网信办内容安全审核;
✅ 外方不得干预曲目审核、版权结算等核心环节。
换句话说:可以一起投钱、一起做技术、一起拓市场,但“唱什么、谁来审、钱怎么分”,中方得有最终拍板权。

真实案例提醒你:光看比例不够,架构设计才是关键

我们上个月帮一家新加坡音乐科技公司落地上海,他们原计划让外资占49.9%,结果材料刚递上去就被退回——问题出在股权穿透上:外方股东背后有一家注册在开曼的SPV,被认定为“间接控制”,触发了安全审查。最后我们协助重构了投资路径,用境内人民币基金作中间层,才顺利过审。

说白了,50%不是终点,而是起点。从公司章程怎么写、董事会席位怎么设、再到内容合规SOP怎么搭,每一步都影响拿证成败。

如果你正琢磨合资办音乐公司,别只盯着那个数字,更要看清“谁说了算、谁担责任、谁守底线”。九蚂蚁专注文化类资质落地七年,专治各种“卡在最后一公里”的疑难杂症——方案不套模板,落地不靠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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