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条件,跨境转让的受让方要求!

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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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10

软件著作权跨境转让,受让方真不是“谁来都行”!

很多老板一听说软件著作权能卖到国外,立马兴奋起来——钱来了!但先别急着签合同,九蚂蚁这三年帮上百家企业办过跨境转让,踩过坑的客户里,超六成卡在“受让方资质”这一关。不是协议写得不漂亮,而是对方压根儿就不符合法定门槛。

受让方必须是“法律认可的主体”,不是个人就能接盘

国内转让,自然人、公司都能当受让方;但跨境场景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白纸黑字写着:境外受让方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比如注册公司、基金会、政府机构等)。个人、未注册的团队、甚至海外个人工作室——统统不行。我们曾遇到一位新加坡自由开发者想买国内SaaS系统源码,很遗憾,没公司主体,连材料初审都过不了。

境外主体还得“亮身份”,材料缺一不可

光有公司名不够,得拿出“硬凭证”:
✅ 该国官方出具的《商业登记证》或《公司注册证书》(需翻译+公证)
✅ 公司章程关键页(体现经营范围含软件相关业务)
✅ 近一年完税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佐证履约能力)
别嫌麻烦——去年有个客户因漏交新加坡ACRA官网查册截图,补材料拖了23天,客户差点转头找别家。

合同条款藏着“隐形雷”,九蚂蚁帮你盯紧三处

跨境转让合同不是中文版+英文版就完事。我们实操中发现高频雷区:
🔹 权利范围写模糊:只写“转让全部权利”,但没明确是否含源代码、文档、衍生开发权——境外审查员会直接打回;
🔹 适用法律选错地:约定适用新加坡法?可以。但若没同步约定“争议提交中国贸仲仲裁”,后续维权成本翻倍;
🔹 付款路径绕不开监管:外汇备案要和版权局登记同步推进,我们常帮客户把ODI备案节点嵌入转让流程表,避免资金卡在银行。

说到底,跨境不是换个签约对象那么简单——它是法律、财税、外汇三张网的精密咬合。在九蚂蚁,我们不做“甩材料”的代办,而是陪你一起把受让方资质理清、合同条款钉死、流程节奏卡准。毕竟,你卖的是技术,不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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