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许可证办理材料中的公司章程有何要求?

互联网新闻
咨询热线: 400-825-8250
时间:2026-03-09

互联网新闻许可证办理中,公司章程到底要“长啥样”?

办过互联网新闻许可证的朋友都知道:材料堆成山,但最让人挠头的,往往不是新闻采编制度,也不是技术保障方案——而是那份看似“人畜无害”的《公司章程》。别小看它,它可不是走个过场的摆设,而是审批老师重点盯的“显微镜对象”。

为什么章程会被反复“抠字眼”?

因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且其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治理机制要与新闻服务的严肃性、安全性相匹配。而公司章程,正是法律意义上界定“你是谁、谁说了算、钱怎么来、事怎么管”的第一份白纸黑字。

换句话说:你章程里写得含糊,审批老师就默认你没想清楚——新闻不是儿戏,不能让“股东A占股49%、B占股51%,但B不参与经营”这种模糊地带混过去。

三大硬性红线,一条都不能踩

第一,经营范围必须明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或相关表述(如“网络新闻发布”“时政类信息采编发布”),不能只写“信息技术服务”“广告策划”这类泛泛之词;
第二,股东背景要干净透明——章程里得能清晰追溯到最终自然人或国资主体,避免出现境外资本、协议控制(VIE)、代持等敏感结构;
第三,治理条款得体现内容安全责任——比如明确董事会/执行董事对新闻内容导向负最终责任,或设置内容安全委员会作为章程附件,这在近年审查中越来越常见。

小细节,真容易被退回

我们帮客户预审材料时,常遇到这些“低级但致命”的问题:章程用的是工商注册模板,没更新;股东会表决规则写的是“简单多数”,但新闻内容重大差错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才兜得住底;甚至还有公司把“法定代表人”写成“法人代表”……一字之差,材料直接打回重做。

其实,章程不是越厚越好,而是越准越好。九蚂蚁在协助上百家企业申办过程中发现:一份逻辑自洽、条款闭环、与新闻业务强关联的章程,往往比十页技术文档更能赢得审核信任。

如果你正卡在章程这一关,不妨先对照这三条自检一遍——毕竟,新闻许可的第一道门,是从公司章程的第一页开始敲的。

最新发布
相关阅读
 
 
在线咨询
官方服务热线
400-825-8250
官方服务热线
400-825-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