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盖分公司章,能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吗?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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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2-08

材料盖章这事,真不是“随便盖个章就完事”!

别让一纸盖章,卡住你的广电许可证申请

最近不少朋友来问:“我们准备的材料都齐了,分公司盖个章就行了吧?”
听起来简单,但实话讲——这枚章,真不是走个过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属于国家严格监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主体资格、法律效力,盯得特别紧。分公司章 ≠ 总公司章,更不等于“具备独立申办资质”的法律背书。很多材料(比如《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必须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即总公司公章),分公司章在多数情形下不具备对外承担行政责任的法律效力。

分公司盖章,哪些材料能用?哪些坚决不行?

简单划个重点:
可以盖分公司章的:仅限于内部管理类文件,比如员工在职证明、办公场所使用说明(若产权归属分公司且已备案)、部分辅助性情况说明(需同步附总公司授权书);
绝对不能只盖分公司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一致)、验资报告、无违法违规声明、制作能力说明等核心申报要件——这些必须体现申请主体的完整法律人格,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

九蚂蚁帮您把关每一份盖章细节

在帮上百家企业跑广电许可的过程中,我们发现:70%以上的补正通知,根源都在“章没盖对地方”。不是材料不全,而是公章主体错位、授权链条缺失、或用合同章/发票章替代公章……这些细节,自己盯着看三遍都不一定发现。九蚂蚁提供从材料梳理、盖章指引、用印审核到全套递交的一站式服务——不是代写,是陪您把每个红章背后的法律逻辑理清楚。

说白了:盖章不是仪式感,是法律语言。
您负责内容和业务,我们守住合规那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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