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团队人员兼职,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要求吗?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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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1-29

核心团队“一人分饰多角”,许可证审核真能过关吗?

兼职≠凑数,监管盯的是“实质履职能力”

不少朋友拿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反馈后,一头雾水:“我们核心人员明明都在岗,怎么还被质疑人员配置不合规?”关键就卡在——“在岗”不等于“专职”,更不等于“独立履职”。广电部门查的不是劳动合同盖章页,而是你团队里编剧、制片、导演、后期这几类核心岗位,是否真有专人负责、全程参与、独立担责。如果张三既是法人又兼财务+后期剪辑+项目统筹,李四挂名导演却全年只签了两份确认单……系统一比对社保、个税、项目署名记录,立马亮红灯。

“挂靠式兼职”正在成为高频雷区

我们服务过的客户里,有家工作室曾把合作多年的自由剪辑师、配音演员全列进“核心团队”,结果补材料时才发现:对方社保在外地公司、个税由平台代缴、连劳务合同都未备案。这类“名义加入、实际游离”的操作,在2024年新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里已被明确界定为“人员虚假承诺”。尤其当项目报审涉及重大题材或网络视听重点扶持计划时,人员真实性会直接关联到立项资格。

九蚂蚁帮您把“人”的逻辑理清楚

我们不做模板化填表,而是先带您过一遍真实业务流:这个季度您实际启动了几个项目?每个环节谁签字、谁验收、谁留痕?再反推哪些岗位必须固化、哪些可以外包但需备案、哪些角色可由同一人兼任(比如制片人兼发行人,前提是岗位职责不冲突且有完整履职记录)。很多客户做完这一步才发现:原来不是人不够,是“人没用对地方”。

说白了,许可证不是拼图游戏,而是一张动态的能力证明书——它认的是你能稳稳托住一个节目的全流程能力,而不是名单上堆了多少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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