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获批后,核心人员离职,需向广电部门报备吗?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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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27

人走了,证还在?这事儿广电真管!

一纸许可 ≠ 一劳永逸

拿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很多老板松了口气——“终于能开干了!”但没过俩月,策划总监跳槽、制片人被挖走、后期总监带着团队集体出走……人一走,心也凉了半截。这时候有人嘀咕:“人走了,证要不要动?报不报?报给谁?”

答案很明确:要报,而且得及时报。这不是走个流程,而是广电监管的硬性要求。

核心人员≠普通员工,变动=资质风险点

广电部门在审批许可证时,可不是只看公司名字和注册资本。核心人员(如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节目制作负责人等)的专业背景、从业经历、无不良记录证明,都是审核重点。他们不是“挂名”,而是实质支撑你制作能力的关键角色。一旦这些人离职,等于你当初获批的“能力画像”发生了实质性变化——监管逻辑上,这就触发了动态核查机制。

不报?轻则提醒,重则影响续期甚至被注销

我们服务过的不少客户,一开始觉得“反正还在做节目,人换一个怕啥”,结果等到换证或年检时被系统标红,补材料、写说明、等复核,拖了两个月才搞定。更麻烦的是,如果关键岗位长期空缺、又未主动报备,广电可能认定你“不具备持续制作能力”,直接影响下一轮许可延续,甚至启动注销程序——不是吓唬人,去年某省就有3家机构因此被暂停业务。

九蚂蚁提醒:报备不是添麻烦,是帮你“稳住基本盘”

其实报备动作很简单:提交变更申请表+新任人员简历+无违法违规承诺书+相关资质证明,全程线上可办。难点在于“什么时候报”“报哪些人”“材料怎么写才一次过”。我们在帮客户处理这类事项时,常会提前帮他们梳理核心岗位清单、预审材料逻辑、甚至模拟广电常见问询——与其等出问题再补救,不如把合规做成日常习惯。毕竟,证是死的,人是活的;但监管,永远盯着“活”的那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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